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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茶法

2020-05-23 来源: 中国茶叶大辞典


议茶法CTea trade decreed 宋代茶法专论。作者王安 石(1021?1086)。见于《临川先生文集》卷七十。全文是: “国家罢榷茶之法,而使民得自贩,于方今实为便,于古义 实为宜。而有非之者,盖聚敛之臣,将尽财利于毫末之间, 而不知与之为取之过也。夫茶之为民用,等于米盐,不可一 日以无,而今官场所出皆粗恶不可食,故民之所食大率皆私 贩者。夫夺民之所甘,而使不得食,则严刑峻法有不能止者, 故鞭扑流徙之罪未尝少弛,而私贩、私市者亦未尝绝于道路 也。既罢榷茶之法,则凡此之为患,皆可以无矣。然则虽尽 充岁入之利,亦为国者之所当务也。况关市之入,自琴侔昔 日之利乎。”下引汉代桑弘羊兴榷而霍光罢榷之例,福扬雄 之言,力主罢榷。此文撰于嘉祐四年(1059)二月茶法通商 后不久,当时王安石任三司度支判官。他针对当时反对通商 的议论,提出相反的观点。指出通商不仅合于古义(原本茶 无榷、无税),而且于今公私两便,提出非议的人,都是竭 泽而渔的人。茶乃生活必需品,像米盐一样,不可一日或缺。 但如今官场出售的多为粗恶陈茶,民用之食茶多从私茶贩 购得。禁榷强行使百姓饮不到好茶,所以虽有严刑峻法花且 严刑流徙不断,但私贩、私买茶者仍屡禁不止。罢禁榷以后, 上述一切弊端就可彻底解决。这样虽然要减少一些岁课,但 事关国家当前急务,何况茶商税的收入,也足以弥补过去茶 课的损失。该文用有限的篇幅,将反对通商者的横议浮言驳 斥得无立足之地。约略同时,王安石另有《茶商十二说》和 长诗《酬王詹叔奉使江东访茶法利害见寄》,表达了同样的 政治主张,体现了他对时政得失勇于直言的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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