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引钱 CTea tax in crossing the border〕 南宋运往沿 淮地区准备越过宋金边界北贩的茶须交纳的附加税。始行 于隆兴二年(1064)。宋代淮南路分为东、西二路,淮东路 有“近里州军",系今江苏高邮、安徽天长以东、以南地区; 又有“沿淮州军",指楚州(今江苏淮安)到n于胎一线。茶 运到沿淮州军,须纳一道十贯半翻引钱;如再向北过淮到泗 州边界榷场贩卖,还要再纳一道十贯半翻引钱和向吁胎军 榷场交纳十一贯半通货牙息钱,这两道翻引钱计二十一贯, 已接近每道草、末茶长引的售价(草引为二十三
时,以瞻军为名,在咸宁额外征收一道供军税茶,折成钱额 输交。宋嘉祐四年(1059),茶弛禁通商,在核定茶租数额 时,理应将这一横税剔除,但没有剔除,又延续了下来。供 军税茶宋时不只遗存咸宁一地,如范仲淹于明道二年 (1033)巡视江淮灾情时,就奏免庐州舒城县同样是南唐遗 留的“瞻军茶"七千三百五十斤。瞻军茶即供军税茶。宋代 王得臣《廛史》载:“六路租茶,通商以来,蠲减外,岁计 三十三万八千六十八贯有畸,湖北独当十万二千三百三十 一贯有畸,而鄂一州所敛无虑三万九千缗;诸邑之中,咸宁 又独太重。尝试访之,其茶
酒茶(1)〔Exorbitant tea tax including the wine tax〕 宋鄂州咸宁(今属湖北)征收的一种额外茶租。是将榷酒的 税金转入茶租一起征收的额外苛敛。宋代王得臣《崖史》卷 ±:咸宁租茶凡三名,“二曰酒茶,乃景德以前,因买扑县 酒,其课利计茶以纳,后因败欠,遂以其数敷出于民。"宋 代榷酒称为“买扑即将全县买扑数额并入茶息中合并征 纳,后因承包酒利钱数亏欠,在核定茶租时,未将买扑酒钱 剔除,酒税也均敷在当地园户身上。一般而言,买扑酒钱当 超过茶息,则咸宁茶农的茶租钱中,还掺入
元代茶税CTea tax in Yuan Dynasty〕元代茶叶税收。 元代虽一度实行过茶叶自由买卖,但基本上沿用宋代榷茶 旧制。《元史-食货志二》:“元之茶课,由约而博,大率因 宋之旧而为之制焉。"自至元十三年(1276)至延祐七年 (1320),茶叶实际增长不多,但茶税由征一千二百余锭,猛 增至二十八万九千二百一十一锭。《元史?邓文原传》:延祐 “六年,移江东道徽、宁国、广德三郡,岁入茶课钞三千锭, 后增至十八万锭。竭山谷所产,不能充其半,余皆凿空,取 之民间,岁以为常"。
明代茶税CTea tax in Ming Dynasty〕明代茶叶税收。 明代茶政基本沿承宋制,以榷茶易马为主,辅收茶税,但其 法严厉。明代梁材《议茶马事宜疏》:“巡按陕西监察御史刘 良卿题,切照国家设立三茶马司收茶易马,虽所以供边军征 战之用,实所以系番人归向之心。考之茶法,在大明律曰: '凡贩私茶者,同私盐法论罪。,盖行于腹里地方者也。至于 通番禁例,在太祖高皇帝曰:'私茶出境者斩,关隘不觉察 者,处以极刑。,太宗文皇帝曰:'透漏私茶出境者,犯人与 把关头目,俱各凌迟处死,家口迁化外。'"《明会典》“
茶课钞CTea tax in cashD 茶课收交的现钱。历代茶 叶征收方式经常变化,或折色交茶,或改征折银、折钞。 《元史?食货志二》:至元十二年(1275), “榷江西茶,以宋 会五十贯准中统钞一贯。十三年,定长引、短引之法,以三 分取一。长引每引计茶一百二十斤,收钞五钱四分二厘八 毫,是岁征一千二百余锭。元朝不需以茶易马,茶叶租税, 也很少折色,但宋代和明、清,其茶叶赋税,就折银、折色 不时轮回或同时平行。"
折给〔Conversion〕以积茶折米、银充戍边官俸军饷。 明清时,陕甘茶马司库贮茶叶,每每充溢陈积,常致霉烂焚 毁。为减少损失,便将库茶搭发当地驻军和司衙吏役以充俸 饷。《明会典》“凡折给”:“正统六年(1441)奏准,甘肃仓 所收茶,自宣德及正统元年以前者,按月准给陕西行都司并 甘州左等卫所官员折俸布绢,每茶一斤,折米一斗。自后所 积茶多,悉照此例,换陈折给。"
清代茶税CTea tax in Qing Dynasty〕 清代茶叶税收。 清初,曾短期实行过茶叶自由买卖征收商税之制,后基本上 沿用宋、明榷茶旧制,或榷茶收税并用。《清会典-茶课》: “康熙二十二年(1683),各省茶课共银三万二千六百四十二 两零。”咸丰(1851?1861)以后,榷茶渐废,除西北还延 续使用一段引制外,南方各地,普遍改征厘金税,使榷制因 引法破坏而废止;民间茶叶贸易重新改为自由经营,以收税 为主。《清史稿-食货志-茶法》:“自咸丰三年(1853)为 始,凡出茶之沙、邵武、建安、瓯宁、
搭饷 CTea instead of soldier^s pay and provisions^ 以积存陈茶搭放军饷。《清史稿-食货志五》:“查甘肃库贮 官茶,向例如存积过多,改征折色。今五司库内,自乾隆七 年至二十四年,已存百五十余万封。经前抚臣吴达善奏准, 每封作价三钱,搭放兵饷,已搭放四十余万封。在市肆官茶 日多,非十年之久,不能全数疏销。”清代称搭饷,明代称 折给。
本色CTax in original kind〕 中国旧时以原定赋税本 物交纳。如明代收粮租以米、麦交纳称“本色",改收其他 实物称“折色"。《明史-食货志》:云南以金银等“代粮租, 于是谓米麦为本色,而诸折纳税粮者谓之折色。”茶叶赋税 以茶交纳,史籍中也称本色(有时其他税项以茶充交也称折 色)。《清史稿-食货志五》:“(乾隆)三十四年(1769),以 甘省库贮官茶渐少,复征本色一成。三十六年,又以伊犁等 处安插投诚土尔扈特等众,赏给茶封,仍议照旧征奴二成。”
折色〔Tax evaluated in terms of money? 将茶叶折价 交纳茶税,也称折钞、折银等。清顺治二年(1645),即令 产地茶课,不征收实物,改征税银。《清史稿-食货志五》: “嘉庆十七年(1812),以甘肃库茶充羡,定商纳官茶,全征 折色。”参见“本色
子 口半税 CExporting tax paid by foreign merchant〕 清咸丰年间外商在九江潺关交纳的一种茶税。中英鸦片战 争后,中国茶叶出口由集中广州,改移上海、福州,很快上 海成为中国主要茶叶出口口岸。在增开商埠的同时,外商还 取得了在我国内地开厂设栈收购贩运等很多权利。他们从 上海邻近的宁波、汉口、九江等茶叶集散地附买茶叶,然后 运抵上海集中出口。这些有关地区的关卡称“子口按条 约规定,外商在这些地方购茶后,只需交纳半税,就可免除 沿途厘卡的一切捐税。《清史稿.?食货五》:“江
厘金CContribution tax〕清代茶引制废止后征收的一 种额外商业税。咸丰年间,太平天国起义,湘、鄂、赣、皖、 苏等省成为主要战区,打乱了原来引制的售运、查验系统, 国内外茶叶贸易受阻,茶税特别是福建税银收不起来。咸丰 三年(1853),在扬州举办厘捐,抽取行商的茶税、坐商的 交易税。五年起推行到全国。特别是福建在扼要处所设关增 卡,发印照,对贩茶概行征税,所收税款,留支本省兵饷。 六年,准伊犁将军扎拉芬泰之请,设局征税,充伊犁兵饷。 这时湘军万解泉也献征厘金筹饷之策。《清史稿》载:两江 总督曾
茶捐〔Tea levy〕 清咸丰后与茶厘并行的茶叶税捐。 茶厘是交通要汇处设立关卡征收的运输和过境税。茶捐是 茶叶产地和茶庄处所向当地茶农和茶行征收的捐税。《清史 稿-食货志五》:“江西自咸丰九年定章,分别茶厘、茶捐, 每百斤除境内抽厘银二钱,出境又抽一钱五分有零外,向于 产茶及设立茶庄处所,劝办茶捐,每百斤捐银一两四钱或一 两二钱不等。填给收单,准照筹饷事例汇齐请奖。”各地征 收茶捐,一般都用作当地军饷和新军建设之费。
落地税〔Tax levied on goods taken to and sold in a place〕 清“厘金”茶税制度下的一种杂税。所谓落地税, 也即各地城镇所收取的集市交易税。曾国藩于同治二年
洋税CExporting tax〕 茶叶出口税收。洋行从中国收 购茶叶出口,于产地或茶叶集散关口交纳子口半税后,再于 出口海关交纳另一半“半税",即可出口贩运世界各地。清 代何润生《徽属茶务条陈》:“查出口洋税,虽归关督经理, 实则税务司主持之。非通商口岸不能派设税司,且出口洋税 单非由税司签字,不能照验放行。……洋庄在徽起运,即须 完纳落地总税(半税),……非完出口全税,执有拍司,税 司不准装载出口。"
拍司〔Pass〕 英语“海关税单”的音译。一般译作 “派司”。清代何润生《徽属茶务条陈》:“海关税单,西语曰 拍司。得有拍司,方能售卖。……洋庄茶非完出口全税,执 有拍司,税司不准装载出口,法至严。"
民国茶税〔Tea tax in the period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1912?1949)〕 民国时期的茶叶税收。1912年辛 亥革命成功,在孙中山农业政策下,中国茶叶生产有较大的 回升。但由于地方割据,军阀混战,各地关卡林立,茶叶重 复收税达到了骇人听闻的程度。其时各地茶叶苛捐杂税的 名目,有“照票"、"胥役费"、“挂号费"、“抒手钱"、“灰印 钱"、“削划钱”、“草鞋钱”等多种。该混乱状况,直到1942 年政府才统一茶税,颁行“统税",但各茶叶产销省除统税 外,仍保
请税茶奏〔Memorial on establishing the tea tax to throned 唐代茶法专论。张滂撰。见宋代王溥《唐会要》 卷八十四《杂税》:“伏以去岁水灾,诏令减税,今之国用, 须有供储。伏请于出茶州县及茶山外商人要路,委所由定三 等时估,每十税一,价钱充所放两税。其明年已后所得税, 外贮之。若诸州遭水旱,赋税不办,以此代之。”诸道盐铁 使张滂此奏上于贞元九年(793)正月,针对上年因水灾诏 令减二税、国库收入减少的现状,提出征收茶税,以供财政 支出和国库储备。其具体征税方案为
论王播增茶税疏〔Memorial on the discussion of raising the tea tax put forward by Wang Bo〕 唐代茶法专 论。唐代李珏撰。宋代王溥《唐会要》卷八十四收录全文: “伏以榷率救弊,起自干戈,天下无虞,所宜蠲省。况税茶 之事,尤出近代,贞元中,不得不尔。今四海镜静,八方砥 平,厚敛于民,殊伤国体,其不可一也。而又茶为食物,无 异米盐,人之所资,远近同俗,既蠲渴乏,难舍斯须。至于 田闾之间,嗜好尤切。今收税既重,时估必增,流弊于民, 先及贫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