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酒班CTea and wine office〕 负责御用和宫廷筵宴 茶酒的机构。也是皇帝出巡仪卫队列中重要组成部分。宋代 周密《武林旧事-四孟驾出》记录的南宋出巡仪卫节次中, 先后出现三批茶酒班的队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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榷茶使 CTea monopoly managing officer〕 唐代职官 名。据《旧唐书-文宗本纪》载,大和九年(835)十月,王 涯以宰相判盐铁、转运二使,“献榷茶之利",又兼任榷茶使, 把茶农茶株移栽于官场,焚其陈茶,强行榷茶。十一月仇士 良等策动“甘露之变”,王涯被杀。十二月,继任榷茶使令 狐楚上奏:“榷茶不便于民,请停。"从之。随榷茶制的迅速 夭折,榷茶使官衔亦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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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举措置茶事 CTea affairs managing officer〕 宋代 职官名。简称“提举茶事"或“措置茶事"。崇宁元年 (1102)岁末,蔡京复榷东南茶,在东南六路设提举措置茶 事司,其主官名为“提举措置茶事”,为主持路级茶事的最 高行政官长。《宋会要-职官》载,当时提举措置江南、福 建、淮南路茶事者,分别为宋安国、胡安修、安亢,三人皆 “讲议司”官员。路名入衔,在茶事前加路名。大观年间,又 置都大提举茶事司,总领东南六路茶事,主官称都大提举茶 事。政和元年至宣和七年(1111?1125),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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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举茶事 CTea affairs managing officer〕 见"提举 措置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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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置茶事 CTea affairs managing officer^ 见"提举 措置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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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举茶盐公事〔Tea-salt affairs manager〕 宋代职官 名。仅在北宋末、南宋初短期存在。崇宁元年(1102),蔡 京恢复榷茶以来,常平、茶、盐三司分合无常,政和二年至 宣和七年(1112?1125),实行钞引茶盐法,各路置“提举 盐香茶矶事司”,主官称“提举盐香茶矶事,”简称“提举”、 “提盐"、“盐香”、“盐香茶"、“茶盐”等,其官名十分混乱。 宣和七年二月,诏令改“提举盐香茶矶事"为“提举茶盐公 事”。南宋绍兴五年(1135),诏令常平司并入茶盐司,绍兴 十五年,规范其主官名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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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举常平茶盐公事〔Changing tea-salt affairs managing officer〕 宋代职官名。路级监司之一,简称“提 举",亦称“仓使"。提举常平茶盐司的主官。唯福建路例外, 盐事不预,仅称“提举常平茶事"。提举与转运判官序官,享 有每年荐举改官五员,县令三员,大小使臣升陟八员,承务 郎以上五员,试刑法官七员等政治待遇。提举有避本贯(即 不得在籍贯所在地任提举)和避亲嫌(亲属、亲戚不得在一 地任职)之规定。提举待遇优厚,茶盐超额,还时以贴职馆 职相授。提举除了正常渠道升迁外,还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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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运制置茶盐使 CTea-salt transporting and managing officer〕 宋代职官名。简称“制置茶盐使”。发运司是北 宋重要官署之一。初置于京师,后设局于真州、泗州,主持 东南六路漕运,搬运茶盐只是其附属职能。至道元年 (995),发运使制置茶盐体制已确立。发运使职名中以“制 置茶盐”入衔。宋代王辟之《海水燕谈录》卷五记其事云: “朝廷遣杨允恭、李廷遂、王子舆为江淮、两浙发运使兼制 置茶盐,就淮南创为局,后兼领荆湖路,又旋加都大事,后 废。景德中复置,迄今事权尤重。"在发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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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置茶盐使〔Tea-salt transporting and managing of- ficer〕 即“发运制置茶盐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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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当场务官CSupervising officer〕 宋代职官系列名。 简称“监当官",包括监茶、盐、酒、商税、场、务、库、仓 官等。南宋谈钥《嘉泰吴兴志》对此有简要说明:“储米曰 仓,贮财曰库,茶、盐曰场,酒税曰务,皆取诸民而资公家 之用者。"茶官监当官主要监茶场,系监茶库、茶仓,监茶 税务或茶盐酒税务等,是最基层、级别最低的茶官。无论禁 榷或是通商,监当官是务实的茶官,事冗而专,具财权。监 当官还常以知州、通判、县令、县佐兼领,两宋末期,腐败 成风,监当官被视为营私的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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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当宫〔Supervising officer〕 即“监当场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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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场监官〔Contract-concluding place managing of- ficerj 宋代监当场务官之一。政和二年(1112),蔡京颁 行合同场法,在各产茶州军置合同场,其茶场监官,即称监 合同茶场。北宋末规定,凡年产茶四十万斤以上的合同场, 各差文武官一员临场。南宋初,由于兵连祸结,茶园毁弃较 多,产茶州军专置监官的合同场仅存十八处。建炎三年 (1129),置合同场专职监官,州委在职官一员,县由知县兼 管。绍兴五年(1135),仅江西路洪州、江州、兴国军,湖 南潭州等少数地方还保存置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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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盐都转运使〔Tea-salt transporting officer〕 负责 茶盐榷务和运输的官员。《元史?始祖本纪》:至元十四年 (1277), “置江淮等路都转运盐使司及江淮榷茶都转运使 司”。有的地方茶盐相合,称“茶盐都"或“榷茶盐都"转 运使司。明初沿用,洪武十年(1377)后,即不复见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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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马司令CTea-horse officer^ 明代职官名。明初设。 主管茶马司事务的官员。洪武十五年(1382)后废止,改为 茶马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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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马司丞CTea-horse vice-officer〕 明茶马司官名。洪 武五年(1372)设,为茶马司主管副职,洪武十年(1377) 改名为“茶马大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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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马大使CTea-horse officer^ 明代茶马司官名。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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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司正职主管,正九品。《太祖实录》载,洪武十五年,太 祖命将原茶马司职官“司令"、“司丞",分别改名“大使"、 “大副各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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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马副使〔Tea?lwrse vice-officer〕 又称"茶马大 副"。明代茶马司主官的副职。从九品。洪武十五年 (1382)由“茶马司丞"更名而来。参见“茶马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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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马大副CTea-horse vice-officer^l 即"茶马副使 行人 CTea-horse managing low-grade officer〕 明代 负责巡查事务的官吏。负责边关巡督茶马,以防走私、舞弊 等事。景泰年间(1450?1456),由于所设“行人"巡视茶 马职位过于卑微,号令难施,遂改以巡茶御史巡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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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茶御史〔Tea inspection officer dispatched by emper- orj 明代巡查茶马事务的官名。见“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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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茶马御史〔Tea-horse trade managing officer dispatched by emperorD 亦称"茶马御史清代茶马司 官名。《清史稿-食货志五》:“司茶之官,初沿明制。陕西 设巡视茶马御史五:西宁司驻西宁,洪州司驻岷州,河州司 驻河州,庄浪司驻平番,甘州司驻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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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马御史 CTea-horse trade managing officer dispatched by emperor〕 即"巡视茶马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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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引批验大使〔Tea certificate extending officer〕 官 名。明代始设于各府州县,为茶引批验所之主官,掌批验茶 引事,下设副使一人。清沿置,仅于江苏江宁府设茶引批验 所,置大使一员,例以吏员除授,品秩未入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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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商 CForeign trade managing officer dispatched by emperor? 清代专门负责对外贸易的官商。参见“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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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政〔Tea policy〕中唐以后历代政府对茶的种植、加 工、收储、运输、销售、榷税、缉私等各项管理工作之总称。 内容包括:茶业政策的制定,茶事体制的调研,各级茶事管 理机构的设置和茶官的任免、考查、赏罚,茶政法规的制定 颁行,茶税的征收管理,茶叶生产、流通及消费体制的建立、 调整,名茶、贡茶的开发上供,茶马贸易机构、数额、比价 的确定调整等。茶政与历代的财政、国防、文化及社会生活 等密切相关。茶政较完备、严密者,首推宋代。宋代茶叶行 榷之时,仍行通商之法。或商或榷,一切以增加财政收入、 安边和军需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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